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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关于2023年第二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范超勇等519人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范超勇等519名符合勘察设计 [详细]

  • 关于2023年第二十二批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林建明等67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3年度第十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打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推动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实施路径和政策标准体系,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为期1年,将重点开展7项工作。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第四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康等26456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十四批)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办厅函〔2023〕2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数字住建”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办厅函〔2023〕29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数字住建”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第四十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5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严大明等14343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第四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49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洋等12486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第三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46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思诚等15050 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

  •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市规〔202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资质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要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提高企业资质审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住房城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统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第三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9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亚利等14962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 关于公布20230828批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0828批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附件: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20230828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2023〕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决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范围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 2023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勤等3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李晓峰等4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董红霞等4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杨倩等4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胡红等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

  • 2023年第十五批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曹鹏等98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曹鹏等98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 书 处20

  • 2023年第十四批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陈丽艳等99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陈丽艳等99名符合一级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