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3〕409号 根据《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王宾等1506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1.王宾等1155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张庆阳等167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彭冲等18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8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丛培党等25264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详细]
京建发〔2023〕394号 根据《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秦彦柯等1077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附件:1.秦彦柯等78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张继春等14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刘勇等13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3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艾晓天等150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十一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11月15日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4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佳欢等29910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张敏等188人符合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张敏等188人符合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志敏等27807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58号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蔡宇等288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十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11月10日 [详细]
京建发〔2023〕355号 根据《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张少波等527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1.张少波等28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2.高会杨等180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3.方建平等31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3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志涛等680人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卢江林1人不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贺丰茂等102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详细]
京建发〔2023〕3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规定,经审核,李义勇等2752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现予以公布。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合格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李义勇等2752名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55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规定,经审核,任舒等21335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张晓晴等66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金宁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6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光伟等16913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5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宝贵等14376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蒋恩宇等115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梁亚平等63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0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万青等16756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宋艳波等1751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徐张志等62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安大伟等487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十三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7月28日 [详细]
京建发〔2023〕394号 根据《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秦彦柯等1077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附件:1.秦彦柯等78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张继春等14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刘勇等13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3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艾晓天等150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十一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11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4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佳欢等29910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张敏等188人符合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张敏等188人符合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6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志敏等27807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58号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蔡宇等288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十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11月10日
京建发〔2023〕355号 根据《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张少波等527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1.张少波等28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2.高会杨等180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3.方建平等319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3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志涛等680人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卢江林1人不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贺丰茂等102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京建发〔2023〕3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规定,经审核,李义勇等2752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现予以公布。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合格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李义勇等2752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55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规定,经审核,任舒等21335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张晓晴等66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金宁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6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光伟等16913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5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宝贵等14376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蒋恩宇等115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梁亚平等63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10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万青等16756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宋艳波等1751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徐张志等62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安大伟等487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十三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