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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关于公示《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文件甬建检协【2023】10号关于公示《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咨询与检测类专家的通知》(甬建检协【2023】5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本协会审核,产生106名拟入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现将拟入专家库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19日。联系方式:0574-87308154电子邮箱 [详细]

  • 加强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管理,树立行业形象,不断提高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文明施工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项目建设文明施工的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教育,在项目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全员文明施工意识。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并设置相关费用。二、项目建设管理驻地建设 [详细]

  • 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预防和控制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持续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在我县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各建设单位应该履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二、明确相关管理职责(一)加强环评报批工作管理建设对环境有 [详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面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我部修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1、2,以下统称统计调查制度)。请按要求做好2022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 [详细]

  • 2023年第六批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99号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附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 [详细]

  • 公示杭州市咨询监理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根据协会第六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和《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咨询监理企业申报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现将咨询监理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初步结果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6月6日起至6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与本协会联系。 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2023年6月6日 [详细]

  • 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认定结果的通报(杭设协 [2023] 3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杭设协[2023] 1号),共收到申报项目 918个,按专业分为八个组别:建筑、勘察、市政、风景园林、综合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BIM 应用和环境照明。经过各专业组专家认真审阅图纸资料、观看多媒体材料并讨论、评议、投票,共认定一等奖 92项、二等奖 256项、三等奖 282 项。专家认定结果已通过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公示。现将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名单予以通 [详细]

  • 2023年第四批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附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名单 [详细]

  • 开展2023年宁波地区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钢结构)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及技术能力,结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求,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浙工质协【2020】27号通知,按照各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钢结构工程检测的技术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宁波地区的检测机构已在省检测分会报名系统中预报名的并已进入宁波市检测培训钉钉群(钢结构工程检测)确认的人员。二、培训科目培训科目为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本次钢结构培训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共18课时,具 [详细]

  • 转发中水协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精神,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关键性技术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内领先水平,并由推荐单位或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评价报告;  (二)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 [详细]

  • 开展2023年宁波地区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房建、通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及技术能力,结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求,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浙工质协【2020】27号通知,按照各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见证取样检测(房建、通用)类别的技术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宁波地区的检测机构已在省检测分会报名系统中预报名的并已进入宁波市检测培训钉钉群(房建、通用)确认的人员。二、培训科目培训科目为见证取样检测(房建)、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本次培训两个科目一起培训。三、培训时间及内容本次见证 [详细]

  • 2023年第二批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理论考试与实操考核都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8日—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 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 [详细]

  • 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现就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细则(2023年)》(以下简称《评审细则》)和《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可在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下载。二、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等,按照《评审细则》执行。三、为体现绿色、环保、低碳的理念,部分申报材料将以电子文件储存优盘的形式提交,请注意《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四、上报项 [详细]

  • 2023年第二批宁波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考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参加抽验的人员:宁波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已完成,现将本次实操抽验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 附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抽验考核结果表 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设工程检 [详细]

  • 抽取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实操考核抽查办法(试行)》(浙工质协[2020]39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实操抽验实施方案(试行)》(甬建检协【202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进行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名单的抽取工作,特邀请协会会长单位,部分副会长单位、理事和监事单位,部分会员单位若干代表参与,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详细]

  • 加强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管理,树立行业形象,不断提高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文明施工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项目建设文明施工的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教育,在项目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全员文明施工意识。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并设置相关费用。二、项目建设管理驻地建设

  • 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预防和控制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持续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在我县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各建设单位应该履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二、明确相关管理职责(一)加强环评报批工作管理建设对环境有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面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我部修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1、2,以下统称统计调查制度)。请按要求做好2022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

  • 公布2023年6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现将2023年6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6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2023年7月3日2023年6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 2023年第六批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99号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附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

  • 公示杭州市咨询监理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根据协会第六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和《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咨询监理企业申报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现将咨询监理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初步结果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6月6日起至6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与本协会联系。 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2023年6月6日

  • 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认定结果的通报(杭设协 [2023] 3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杭设协[2023] 1号),共收到申报项目 918个,按专业分为八个组别:建筑、勘察、市政、风景园林、综合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BIM 应用和环境照明。经过各专业组专家认真审阅图纸资料、观看多媒体材料并讨论、评议、投票,共认定一等奖 92项、二等奖 256项、三等奖 282 项。专家认定结果已通过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公示。现将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名单予以通

  • 2023年第四批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附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名单

  • 公布2023年4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现将2023年4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4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2023年5月4日2023年4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 公布2023年3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现将2023年3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3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2023年4月3日2023年3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 开展2023年宁波地区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钢结构)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及技术能力,结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求,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浙工质协【2020】27号通知,按照各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钢结构工程检测的技术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宁波地区的检测机构已在省检测分会报名系统中预报名的并已进入宁波市检测培训钉钉群(钢结构工程检测)确认的人员。二、培训科目培训科目为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本次钢结构培训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共18课时,具

  • 转发中水协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精神,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关键性技术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内领先水平,并由推荐单位或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评价报告;  (二)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

  • 公布2023年2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2023年2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2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2023年3月1日2023年2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 开展2023年宁波地区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房建、通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及技术能力,结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求,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浙工质协【2020】27号通知,按照各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见证取样检测(房建、通用)类别的技术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宁波地区的检测机构已在省检测分会报名系统中预报名的并已进入宁波市检测培训钉钉群(房建、通用)确认的人员。二、培训科目培训科目为见证取样检测(房建)、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本次培训两个科目一起培训。三、培训时间及内容本次见证

  • 2023年第二批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理论考试与实操考核都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8日—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 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

  • 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现就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细则(2023年)》(以下简称《评审细则》)和《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可在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下载。二、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等,按照《评审细则》执行。三、为体现绿色、环保、低碳的理念,部分申报材料将以电子文件储存优盘的形式提交,请注意《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四、上报项

  • 2023年第二批宁波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考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参加抽验的人员:宁波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已完成,现将本次实操抽验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加盖公章。 附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抽验考核结果表 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设工程检

  • 抽取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实操考核抽查办法(试行)》(浙工质协[2020]39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实操抽验实施方案(试行)》(甬建检协【202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进行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名单的抽取工作,特邀请协会会长单位,部分副会长单位、理事和监事单位,部分会员单位若干代表参与,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