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一肖100准确使用方法

建筑网政策
  •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           [详细]

  • 参与眉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相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为便于各投标人更好的使用电子投标系统,减少大家在投标文件制作、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等环节有可能出现的失误,现对眉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温馨提示如下:一、交易平台使用环境各投标人使用的电脑配置:i5(4核心)及以上处理器,运行内存8GB,正版微软Windows10操作系统,32位IE11浏览器,Flash插件升级至最新版。电脑保持稳定运行、不卡顿,不安装无关的软件、插件、驱动,以避免程序冲突影响登录、投标文件制作及加减密等。同时建议额外准备一台具备上述条件 [详细]

  •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操作指南

    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有效降低现场人员聚集风险,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研发了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现将相关操作指南发放大家,以供下载学习。附件:1.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投标人操作指南 2.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招标代理操作指南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2月18日 [详细]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实行线上申请核查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3号)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实行备案核查制。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建设,市住建局组织开发了“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应用软件”,从2020年2月1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和核查市区两级均实行线上办理。住建主管部门核查账号与 [详细]

  • 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发改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市现行施工电子化招标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结合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要求 [详细]

  •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和中间停工计价调整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和中间停工计价调整的通知成建价〔2019〕6号各有关单位:因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延期开工、中间停工时间和工期延长超过合同工期较长,且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引起计价争议日渐增多,为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合理维护承发包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24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决定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全程电子化办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建发〔2019〕21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8〕27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办事的效能,减轻施工企业的负担,自2019年4月30日零时起《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办理改为通过新版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办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核定,同时发放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8〕1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7号)规定和市场价格的变化,经调研、分析、测算,现对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调增工程 [详细]

  • 建设类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公示期:2019年03月13日—03月19日)

    成都市新都区城乡建设局依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成建委〔2016〕第354号文),受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在资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诉材料(原件扫描件)提出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 [详细]

  • 领取2019年2月11日~2月28日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刻制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人员: 根据住建部《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行刻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18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站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现公布2019年2月11日—2月28日期间注册造价工程师经我省省内变更、跨省转入变更注册合格人员,查询领证通知和下载印章信息并自行刻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郑 重 声 明 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郑重声明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话或到现场咨询,避免上当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四川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推动装配式建筑扩面增量,根据《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保障装配式建筑质量和安全,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复核,中国建筑西南建筑设计研究院等5家企业通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认定。希望通过认证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加大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 [详细]

  • 2019年度第七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994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王瑶等59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陈恒等28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张海波等105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申请延续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宋相虹等40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郑 重 声 明 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 [详细]

  • 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我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2月29日 [详细]

  • 领取2018年度第4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2018年度第4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一、时间: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12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二、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建造师本人领取的,需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领取 [详细]

  • 参与眉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相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为便于各投标人更好的使用电子投标系统,减少大家在投标文件制作、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等环节有可能出现的失误,现对眉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温馨提示如下:一、交易平台使用环境各投标人使用的电脑配置:i5(4核心)及以上处理器,运行内存8GB,正版微软Windows10操作系统,32位IE11浏览器,Flash插件升级至最新版。电脑保持稳定运行、不卡顿,不安装无关的软件、插件、驱动,以避免程序冲突影响登录、投标文件制作及加减密等。同时建议额外准备一台具备上述条件

  •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操作指南

    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有效降低现场人员聚集风险,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研发了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现将相关操作指南发放大家,以供下载学习。附件:1.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投标人操作指南 2.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1.0版)招标代理操作指南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2月18日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实行线上申请核查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3号)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实行备案核查制。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建设,市住建局组织开发了“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应用软件”,从2020年2月1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和核查市区两级均实行线上办理。住建主管部门核查账号与

  • 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发改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市现行施工电子化招标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结合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要求

  •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和中间停工计价调整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和中间停工计价调整的通知成建价〔2019〕6号各有关单位:因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延期开工、中间停工时间和工期延长超过合同工期较长,且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引起计价争议日渐增多,为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合理维护承发包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24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决定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全程电子化办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建发〔2019〕21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8〕27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办事的效能,减轻施工企业的负担,自2019年4月30日零时起《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办理改为通过新版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办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核定,同时发放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8〕1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7号)规定和市场价格的变化,经调研、分析、测算,现对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调增工程

  • 建设类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公示期:2019年03月13日—03月19日)

    成都市新都区城乡建设局依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成建委〔2016〕第354号文),受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在资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诉材料(原件扫描件)提出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

  • 领取2019年2月11日~2月28日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刻制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人员: 根据住建部《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行刻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18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站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现公布2019年2月11日—2月28日期间注册造价工程师经我省省内变更、跨省转入变更注册合格人员,查询领证通知和下载印章信息并自行刻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郑 重 声 明 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郑重声明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话或到现场咨询,避免上当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四川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推动装配式建筑扩面增量,根据《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保障装配式建筑质量和安全,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复核,中国建筑西南建筑设计研究院等5家企业通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认定。希望通过认证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加大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

  • 2019年度第七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994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王瑶等59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陈恒等28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张海波等105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申请延续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宋相虹等40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郑 重 声 明 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

  • 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我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2月29日

  • 领取2018年度第4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2018年度第4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一、时间: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12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二、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建造师本人领取的,需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