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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建机一体化企业: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124号)的工作部署, 2019年10月起,我局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共检查10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及11个在建工程项目。分别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10名且有在建项目的随机抽取9家 [详细]

  • 开展2019年度第九批至第十二批全市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联合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第118号人民政府令)等相关规定,按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全市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情况,强化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工程现场的联动,根据《关于修订2019年度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施工、监理)的通知》(珠建招〔2019〕2号)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组织联合调查组,决定11月份开展对 [详细]

  • [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求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 [详细]

  • 重磅|发改委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并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地区、各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 [详细]

  • [上海市住建委]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通知沪建建管(2019)385号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营造一流的公平、公正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执法监督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和完善执纪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策,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 [详细]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3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详细]

  • [安徽省住建厅]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停止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及证书发放相关业务办理。鉴于此,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监理员、见证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 [详细]

  • 印发《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4月29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5月24日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 [详细]

  • [上海市招标办]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沪建招〔2019〕6号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加强治理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实际,现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开标活动规定如下:一、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二、2019年6月20日(含)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签署承诺书的情形列为投标文件拒收条款之一。三、2 [详细]

  • 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

    沪建招〔2019〕6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加强治理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实际,现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开标活动规定如下:一、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二、2019年6月20日(含)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签署承诺书的情形列为投标文 [详细]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区县)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招标投标市场,根据《湖州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9年5月2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详细]

  • 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发改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市现行施工电子化招标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结合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要求 [详细]

  • 印发《房建市政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招投标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监管办、信用办,市级各单位:为推进衢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房建市政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招投标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附:《房建市政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招投标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衢州市信用衢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5日 [详细]

  • 山东省水利厅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鲁水规字〔2017〕4 号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 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适用(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详细]

  • 征集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荣昌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荣昌府办发〔2018〕29号),拟征集荣昌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单位基本条件(一)重庆市范围内的法人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仅限于注册地在荣昌区独立法人企业且资质证书的注册地为重庆市荣昌区辖区内);(二)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 [详细]

  • 明确勘察设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在一般、通用项目中应当推行资格后审招标,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资格审查方式。技术特别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详见《关于加强我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意见》(杭建市【2014】197号)附件。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请依据以上文件执行。 [详细]

  • 公开选择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时期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9〕29号)要求,我厅将于近期启动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公开招标工作,为此,需公开选择一家代理机构协助我厅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本次公开选择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代理服务内容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招标前期咨询、招标结果公告发布等工作,协助我厅办理有关公开招标手续办理、合同签订等事宜。二、项目概况2、项目名称: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 [详细]

  • 发放2019年第二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员证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自2019年5月7日起开始发放2019年第一批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员证。请本人持身份证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355号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窗口。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02:30-5:30。领取咨询电话:0543-3165925、3165926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5月7日 [详细]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24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决定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 [详细]

  • [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求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

  • 重磅|发改委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并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地区、各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

  • [上海市住建委]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通知沪建建管(2019)385号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营造一流的公平、公正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执法监督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和完善执纪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策,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3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安徽省住建厅]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停止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及证书发放相关业务办理。鉴于此,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监理员、见证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

  • 印发《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4月29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5月24日河北省在冀建筑业企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

  • [上海市招标办]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沪建招〔2019〕6号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加强治理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实际,现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开标活动规定如下:一、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二、2019年6月20日(含)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签署承诺书的情形列为投标文件拒收条款之一。三、2

  • 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

    沪建招〔2019〕6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加强治理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实际,现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开标活动规定如下:一、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二、2019年6月20日(含)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签署承诺书的情形列为投标文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区县)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招标投标市场,根据《湖州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9年5月2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 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示范文本(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试行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发改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市现行施工电子化招标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结合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要求

  • 印发《房建市政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招投标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监管办、信用办,市级各单位:为推进衢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房建市政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招投标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附:《房建市政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招投标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衢州市信用衢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5日

  • 山东省水利厅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鲁水规字〔2017〕4 号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 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适用(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 征集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荣昌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荣昌府办发〔2018〕29号),拟征集荣昌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单位基本条件(一)重庆市范围内的法人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仅限于注册地在荣昌区独立法人企业且资质证书的注册地为重庆市荣昌区辖区内);(二)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

  • 明确勘察设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在一般、通用项目中应当推行资格后审招标,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资格审查方式。技术特别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详见《关于加强我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意见》(杭建市【2014】197号)附件。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请依据以上文件执行。

  • 公开选择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时期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9〕29号)要求,我厅将于近期启动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公开招标工作,为此,需公开选择一家代理机构协助我厅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本次公开选择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代理服务内容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招标前期咨询、招标结果公告发布等工作,协助我厅办理有关公开招标手续办理、合同签订等事宜。二、项目概况2、项目名称: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

  • 发放2019年第二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员证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自2019年5月7日起开始发放2019年第一批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员证。请本人持身份证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355号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窗口。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02:30-5:30。领取咨询电话:0543-3165925、3165926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5月7日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24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决定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