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为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发挥精品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建筑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充分调动施工企业创优积极性,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依据《许昌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度申报许昌市优质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所申报工程必须是荣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除外),且竣工备案时间在2018年9月1日之前 [详细]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公示期内,对审批的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咨询及监督电话:0374—216 [详细]
各县(市)标准定额站、有关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向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标函【2018】726号)已发往各省、自治区住建厅和直辖市建委等部门征求意见。按照省标准定额站要求,请各县(市)标准定额站、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该文件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将意见或建议于2018年12月26日前反馈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由市站统一汇总后反馈省标准定额站。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按照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 [详细]
各勘察设计企业: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豫建设标〔2018〕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2018年12月6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160号令)以及我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详细]
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要求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6月印发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要求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以上两个文件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规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局制定的《关于改革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许建发〔2014〕180号)已不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废止。 [详细]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0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详细]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2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详细]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综合管廊)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综合管廊)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9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详细]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水利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水利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8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详细]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7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详细]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4〕3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招标评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详细]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0〕32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6日。公示期内,对审批的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 [详细]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0〕32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6日。公示期内,对审批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 [详细]
各县(市)标准定额站、有关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向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标函【2018】726号)已发往各省、自治区住建厅和直辖市建委等部门征求意见。按照省标准定额站要求,请各县(市)标准定额站、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该文件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将意见或建议于2018年12月26日前反馈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由市站统一汇总后反馈省标准定额站。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按照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
各勘察设计企业: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豫建设标〔2018〕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2018年12月6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160号令)以及我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要求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6月印发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要求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以上两个文件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规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局制定的《关于改革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许建发〔2014〕180号)已不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废止。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0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62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综合管廊)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综合管廊)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9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水利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水利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8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7号)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9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4〕3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招标评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0〕32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6日。公示期内,对审批的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0〕32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6日。公示期内,对审批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