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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省建设厅立即开展公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明建城字〔2009〕44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规划建设局,三明市公交公司: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公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09〕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于7月10日前上报我局城乡建设科。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于7月15日前组织力量开展重点督查。 联系人:蒋申宇联系电话:8592909邮箱:8592909@163.com 附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公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请自行至"三明建设信息网 [详细]

  • 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

    闽建建[2009]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省监察厅《关于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182号)和省工商局、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实现“四分开”工作的通知》(闽工商综[2009]47号)文件精神,按照原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 ),就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 [详细]

  • 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80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请在三明市建设信息网(www.smsjs.com)下载。 附件:闽建建〔2009〕22号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09 [详细]

  • 调整聘请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明建监字〔2009〕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永安市房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做好市建设系统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及时客观地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抓住政风、行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根据有关人员变动情况,特聘请以下五位同志为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效能监督员。各单位要大力支持政风行风效能监督员的工作,按照"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结合已开展的落实"四个不让"和开展"五比" 竞赛活动,把政风行风效能工作纳入各项业务工作之 [详细]

  • 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87家建筑业企业拟入选2009年度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公示

      经市建设局初审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查,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87家建筑业企业拟入选2009年度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根据市建设局、发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的通知〉(明建筑字〔2009〕46号)要求,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三明市建设局建筑业科(电 [详细]

  • 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7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福建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闽建建[2009]20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建设厅的部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县(市、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科(质安办),于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总结工作,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建设局建筑业科(质安办)。 [详细]

  • 对三明市锦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明建筑字〔2009〕6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查,三明市锦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申报资质延续中存在执业资格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规定,决定对三明市锦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端胜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黑名单。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应以此为鉴,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各县(市、区)建设局应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有序。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详细]

  • 印发三明市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6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有关责任主体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解决各种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切实排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9〕75号)要求,现将《三明市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三明市 [详细]

  • 受理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5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字〔2009〕45号,以下简称《比选办法》),现将受理进入市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具备《比选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申请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 二、申请单位应按《比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详细]

  • 领取第二十九批、第三十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第二十九批、第三十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已到,请有关单位速来市建设局人教科领取。 附企业名称:福建三明三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大田县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正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安市宏泉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鑫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详细]

  • 中共三明市建设局委员会成立市建设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建党字〔2009〕5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成立市建设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卫平 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杨文卿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武民建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镇土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 光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汗明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成 员:严崇兴、吴昌发、郑云飞、李恭钿、吴希纯、余荣株、张瑞元、戴友璋、邱荣水 [详细]

  • 三明市建设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2009年工作安排

    明建筑字﹝2009﹞37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09﹞37号)精神,为扎实、有序、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现将市建设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2009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一部署(2009年1—4月)(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 [详细]

  • 转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39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09〕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三明市建设局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建筑字〔2009〕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的 [详细]

  • 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28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建电〔2009〕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检查方案,请一并予以贯彻落实: 一、检查实施步骤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的形式。检查时段安排:(1)3月2日至3月1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纠。(2)3月16日至3月20日,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在企 [详细]

  • 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15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月上旬以来,气候异常,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加强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1.31"长乐市拉丁酒吧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明安委〔2009〕4号)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级建设行政 [详细]

  • 关于印发《2009年度三明市市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10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市区各有关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为确保完成市政府和省建设厅下达的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根据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三明市市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2009年度三明市市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现将三明市市管建设工程项目 [详细]

  • 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80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请在三明市建设信息网(www.smsjs.com)下载。 附件:闽建建〔2009〕22号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工程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09

  • 调整聘请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明建监字〔2009〕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永安市房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做好市建设系统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及时客观地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抓住政风、行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根据有关人员变动情况,特聘请以下五位同志为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效能监督员。各单位要大力支持政风行风效能监督员的工作,按照"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结合已开展的落实"四个不让"和开展"五比" 竞赛活动,把政风行风效能工作纳入各项业务工作之

  • 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87家建筑业企业拟入选2009年度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公示

      经市建设局初审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查,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87家建筑业企业拟入选2009年度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根据市建设局、发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的通知〉(明建筑字〔2009〕46号)要求,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三明市建设局建筑业科(电

  • 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7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福建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闽建建[2009]20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建设厅的部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县(市、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科(质安办),于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总结工作,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建设局建筑业科(质安办)。

  • 对三明市锦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明建筑字〔2009〕6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查,三明市锦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申报资质延续中存在执业资格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规定,决定对三明市锦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端胜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黑名单。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应以此为鉴,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各县(市、区)建设局应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有序。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 印发三明市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6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有关责任主体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解决各种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切实排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9〕75号)要求,现将《三明市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三明市

  •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拟入选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的公示

      申请入选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的单位,经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审查,福建省明建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拟入选。根据《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明建筑字[2009]45号),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09年5月7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送三明市建设局建筑业科。 联系电话:0598-8594

  • 受理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5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字〔2009〕45号,以下简称《比选办法》),现将受理进入市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具备《比选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申请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 二、申请单位应按《比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 领取第二十九批、第三十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第二十九批、第三十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已到,请有关单位速来市建设局人教科领取。 附企业名称:福建三明三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大田县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正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安市宏泉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鑫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 中共三明市建设局委员会成立市建设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建党字〔2009〕5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成立市建设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卫平 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杨文卿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武民建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镇土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 光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汗明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成 员:严崇兴、吴昌发、郑云飞、李恭钿、吴希纯、余荣株、张瑞元、戴友璋、邱荣水

  • 三明市建设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2009年工作安排

    明建筑字﹝2009﹞37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09﹞37号)精神,为扎实、有序、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现将市建设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2009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一部署(2009年1—4月)(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

  • 转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39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09〕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三明市建设局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建筑字〔2009〕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的

  • 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28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建电〔2009〕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检查方案,请一并予以贯彻落实: 一、检查实施步骤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的形式。检查时段安排:(1)3月2日至3月1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纠。(2)3月16日至3月20日,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在企

  • 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15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月上旬以来,气候异常,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加强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1.31"长乐市拉丁酒吧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明安委〔2009〕4号)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级建设行政

  • 关于印发《2009年度三明市市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明建筑字﹝2009﹞10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市区各有关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为确保完成市政府和省建设厅下达的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根据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三明市市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2009年度三明市市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现将三明市市管建设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