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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日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内容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 [详细]

  • 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要求,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有效破解工程款拖欠问题,缩短竣工结算时间,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公布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要求,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厦建筑[2020]54号)文件要求,经市、区监管部门推荐,并经过公示和专家复核,现对示范项目通报如下:  一、复核情况  市、区监管部门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共31个,其中6个项目劳务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在国务院专项督查中表现突出,直接确定为示范项目;其他25个项目经复核符合示范项目要求,具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及简易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效率,更好服务项目建设,现结合我市近几年招投标实践,提出以下措施:  一、关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规则的调整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现将《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厦建筑〔2016〕143号)第四十一条修改为:  招标项目需设置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作为考量投标人企业信誉标准的,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建发房地产集团、住宅集团、安居集团:根据2020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在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续建的同时,还需重点保障拟于今年基本建成项目的各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一、按照工作安排及合同约定的工期,今年需建成交付的项目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2871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4516套)、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4536套)及黎安居住区(2394套)。二、请相关代建单位必高度重视,组织骨干力量重点跟进,做好建设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定期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建设、施工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为全面落实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完成国务院2019年专项工作考核任务,通知如下:一、《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转发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规范指南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规范指南》(厦治欠办〔2020〕32号)转发你们,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6月8日附件: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规范指南的通知.pdf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公布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扶持政策,我局已完成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申报、采集、审核、公示等工作,现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布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施工总承包系列,附件2.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快招标进程,鼓励市场竞价,我局起草了《关于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特此通知。附件:关于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8122663传真:2201634 邮箱:jsj_jzyc@xm.g [详细]

  • 《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 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鉴于《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闽建价[2019]31号)中的部分材料综合价格有误,现予以勘误。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2020年3月17日《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原文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单位税前综合价格(元)税后综合价格(元)正误正误461090160圆钢φ25-32kg4.064059.294.5945871271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124号)的工作部署, 2019年12月份,我局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对我市12家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12个在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依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2019年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60名且有在建项目的6家监理企业、201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建机一体化企业: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124号)的工作部署, 2019年10月起,我局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共检查10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及11个在建工程项目。分别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10名且有在建项目的随机抽取9家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若干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开复工,保障建设项目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开工以及在建的建设项目,达到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疫情管控开复工条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可上浮20%。招标时按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计取了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开工时疫情已结束未实际发生疫情防控措施投入的,结算时应扣减上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详细]

  • 发布房屋建筑工程26项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推动“四新”技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站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26项补充定额,现予发布。该补充定额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配套使用,同时取消定额编号为10114117、10304015、1 [详细]

  • 进一步加强厦门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我市建筑市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价格信息补充发布机制,扩大造价信息服务范围,提高信息发布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以及《厦门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编制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市场实际情况,现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指符合《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方案》(市监认证【2019】61号文)的要求,用于我市建设工程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二、建设工程新技术定额及新材料综合信息价格,在现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科技研究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对我市建设科技工作的撬动作用,促进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等规定,结合项目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建设局制定了《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厦门市建设局2019年4月26日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科技研究工作,促进建设科技计划 [详细]

  •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厦建筑〔2018〕79号)的要求,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逾期未开设的将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记录P档。http://www.zaojia.com/newsDetail.asp?id=4758(厦建筑〔2018〕79号)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9年1月7日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工程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财建[2017]623号)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明确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资拖欠时垫付清偿责任通知如下:一、落实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报送2018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书面资料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为做好2018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考评工作,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申报及现场核查的通知》(厦建工〔2018〕204号)要求,现就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书面资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已申报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施工单位应于12月17日前向创建项目的监督机构报送以下书面资料:(一)《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 [详细]

  • 发布《2018年福建省建设工程 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17号)的要求,我站组织编制了《2018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以下简称本材料价格),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工程预算造价,使用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工程定额的相关材料,如原(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构配件、零件等,工程所在地未发布其综合价格信息的,可参照本材料价格或进行市场询价确定。二、本材料价格包括不含增值税材料综 [详细]

  • 厦门市建设局公布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要求,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厦建筑[2020]54号)文件要求,经市、区监管部门推荐,并经过公示和专家复核,现对示范项目通报如下:  一、复核情况  市、区监管部门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共31个,其中6个项目劳务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在国务院专项督查中表现突出,直接确定为示范项目;其他25个项目经复核符合示范项目要求,具

  •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及简易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效率,更好服务项目建设,现结合我市近几年招投标实践,提出以下措施:  一、关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规则的调整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现将《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厦建筑〔2016〕143号)第四十一条修改为:  招标项目需设置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作为考量投标人企业信誉标准的,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 厦门市建设局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建发房地产集团、住宅集团、安居集团:根据2020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在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续建的同时,还需重点保障拟于今年基本建成项目的各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一、按照工作安排及合同约定的工期,今年需建成交付的项目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2871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4516套)、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4536套)及黎安居住区(2394套)。二、请相关代建单位必高度重视,组织骨干力量重点跟进,做好建设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定期

  • 厦门市建设局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建设、施工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为全面落实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完成国务院2019年专项工作考核任务,通知如下:一、《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

  • 厦门市建设局转发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规范指南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规范指南》(厦治欠办〔2020〕32号)转发你们,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6月8日附件: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规范指南的通知.pdf

  • 厦门市建设局公布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扶持政策,我局已完成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申报、采集、审核、公示等工作,现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布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施工总承包系列,附件2.

  • 厦门市建设局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快招标进程,鼓励市场竞价,我局起草了《关于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特此通知。附件:关于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8122663传真:2201634 邮箱:jsj_jzyc@xm.g

  • 《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 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鉴于《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闽建价[2019]31号)中的部分材料综合价格有误,现予以勘误。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2020年3月17日《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原文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单位税前综合价格(元)税后综合价格(元)正误正误461090160圆钢φ25-32kg4.064059.294.5945871271

  • 厦门市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124号)的工作部署, 2019年12月份,我局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对我市12家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12个在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依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2019年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60名且有在建项目的6家监理企业、201

  •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建机一体化企业: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124号)的工作部署, 2019年10月起,我局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共检查10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及11个在建工程项目。分别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10名且有在建项目的随机抽取9家

  • 厦门市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若干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开复工,保障建设项目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开工以及在建的建设项目,达到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疫情管控开复工条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可上浮20%。招标时按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计取了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开工时疫情已结束未实际发生疫情防控措施投入的,结算时应扣减上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 发布房屋建筑工程26项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推动“四新”技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站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26项补充定额,现予发布。该补充定额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配套使用,同时取消定额编号为10114117、10304015、1

  • 进一步加强厦门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我市建筑市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价格信息补充发布机制,扩大造价信息服务范围,提高信息发布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以及《厦门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编制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市场实际情况,现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指符合《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方案》(市监认证【2019】61号文)的要求,用于我市建设工程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二、建设工程新技术定额及新材料综合信息价格,在现

  • 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科技研究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对我市建设科技工作的撬动作用,促进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等规定,结合项目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建设局制定了《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厦门市建设局2019年4月26日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科技研究工作,促进建设科技计划

  •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厦建筑〔2018〕79号)的要求,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逾期未开设的将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记录P档。http://www.zaojia.com/newsDetail.asp?id=4758(厦建筑〔2018〕79号)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9年1月7日

  • 厦门市建设局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工程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财建[2017]623号)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明确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资拖欠时垫付清偿责任通知如下:一、落实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

  • 厦门市建设局报送2018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书面资料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为做好2018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考评工作,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申报及现场核查的通知》(厦建工〔2018〕204号)要求,现就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书面资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已申报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施工单位应于12月17日前向创建项目的监督机构报送以下书面资料:(一)《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

  • 发布《2018年福建省建设工程 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17号)的要求,我站组织编制了《2018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以下简称本材料价格),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工程预算造价,使用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工程定额的相关材料,如原(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构配件、零件等,工程所在地未发布其综合价格信息的,可参照本材料价格或进行市场询价确定。二、本材料价格包括不含增值税材料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