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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90201

    (2019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 [详细]

  • 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20190104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1月2日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企业名称审批结果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 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 [详细]

  • 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20181218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2018年12月7日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1203

    (2018年第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 [详细]

  • 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 [详细]

  • 公布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 企业名称 审批结果1 [详细]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广大考生朋友们:江西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日、3日举行。值此开考之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向吉安考区广大考生郑重发出倡议: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端正考风、做诚实守信的考生!此次考试,我们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抄袭、夹带等各种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盗用身份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机密文件、资料和物品)、非法使用窃听或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 [详细]

  • 办理2017年7月-8月造价员从业单位 变更合格人员手续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和明确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7年7月-8月申请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合格的人员,请逢星期一上午和星期三上午携带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原从业印章到建设大厦511(电话:0796—8239780)办理变更手续,并交纳印章成本费30元/个。取件凭证:造价员本人领取,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非造价员本人领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附件: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合格人员名单吉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7年 9月 7日 [详细]

  • 开展全市建设系统2017年二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按照《关于全省住建系统做好城乡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明传[2017]12号)和《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鹰潭市“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吉市安字[2017]18号)及《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字[2017]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建设系统2017年二季度安全 [详细]

  •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0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积极组织动员各单位广泛参与,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刘文胜同志被确定推荐为先进工作者,吉安市吉安县城乡建设局、吉安市井冈山市城乡建设局被确认推荐为先进集体,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5月27日 [详细]

  • 吉安市2015—2016年优良工程奖暨 2015~2016年优良结构工程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市直建筑施工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抓典型树样板,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积极建创优良工程,现我市市级优良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施工企业申报并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2016年优良工程、2016年优良结构工程逐个进行了初评、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对评选结果无异议和投诉,现决定授予吉安市纪委泰和工作基地工程等6项工程获“吉安市201 [详细]

  • 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4月10日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 企业名称 审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 1 日至2017年4月 7 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 [详细]

  • 吉安市2015~2016年度市级优良工程暨优良结构工程评选结果的公示公告

    吉安市2015~2016年度市级优良工程暨优良结构工程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获评的6项优良工程及35项优良结构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若对推荐工程项目质量等方面存在异议,请与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吉安市建筑协会反映。联系人:刘春梅、胡文娟、刘斌联系电话:0796—7061122;0796-8221507附件:吉安市2015 ~ 2016年度市级优良工程初评汇总表 吉安市2015 ~ 2016年度市级优良结构工程初评汇总表公示单位:吉安市建 [详细]

  • 转发《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吉市建造字【2012】3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项目的通知》(赣建价【2012】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价 [2012] 3 号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详细]

  • 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第二期培训考试的通知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第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改在吉安市吉州区美洲大酒店举办,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1日,培训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23日,具体参加培训要求及注意事项请查阅http://www.jxzj.net.cn/Page/ShowArticle.aspx?ID=1649 ,(赣建价【2011】14号)文。美洲大酒店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36号。联系人:邱经理,联系电话:133079 [详细]

  • 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考试的通知

      一、为使学习不受干扰,学员要事先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上课时要根据课程安排,带好培训教材、定额书籍和有关参考资料。二、学员应服从管理,遵守作息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手机一律关机并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影响他人听课。三、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由于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书面提出并报培训组织单位批准。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四、培训期间将对学员的到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无故缺课两次以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五、学员要尊重授课老师,虚心学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有问题应举 [详细]

  • 举办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的通知

      赣建价[2011]14号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吉安市举办两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考试对象(一)吉安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中介单位符合条件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以及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查、咨询等工作且未取得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同时符合2011年9月30日前满50周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或经 [详细]

  • 吉安市已通过造价员验证人员证章的通知

      今年已通过造价员验证人员,还未加盖验证章的请于8月19日前交于我站,逾期不予办理。地 址: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511室联系电话:0796-8239780联 系 人:陈喻华 吉安市工程造价管理站2011-8-16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 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

  • 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20181218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2018年12月7日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1203

    (2018年第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

  • 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

  • 公布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 企业名称 审批结果1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广大考生朋友们:江西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日、3日举行。值此开考之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向吉安考区广大考生郑重发出倡议: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端正考风、做诚实守信的考生!此次考试,我们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抄袭、夹带等各种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盗用身份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机密文件、资料和物品)、非法使用窃听或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

  • 办理2017年7月-8月造价员从业单位 变更合格人员手续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和明确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7年7月-8月申请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合格的人员,请逢星期一上午和星期三上午携带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原从业印章到建设大厦511(电话:0796—8239780)办理变更手续,并交纳印章成本费30元/个。取件凭证:造价员本人领取,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非造价员本人领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附件: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合格人员名单吉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7年 9月 7日

  • 开展全市建设系统2017年二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按照《关于全省住建系统做好城乡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明传[2017]12号)和《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鹰潭市“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吉市安字[2017]18号)及《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字[2017]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建设系统2017年二季度安全

  •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0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积极组织动员各单位广泛参与,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刘文胜同志被确定推荐为先进工作者,吉安市吉安县城乡建设局、吉安市井冈山市城乡建设局被确认推荐为先进集体,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5月27日

  • 吉安市2015—2016年优良工程奖暨 2015~2016年优良结构工程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市直建筑施工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抓典型树样板,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积极建创优良工程,现我市市级优良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施工企业申报并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2016年优良工程、2016年优良结构工程逐个进行了初评、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对评选结果无异议和投诉,现决定授予吉安市纪委泰和工作基地工程等6项工程获“吉安市201

  • 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告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附: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4月10日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览表序号 企业名称 审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 1 日至2017年4月 7 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

  • 吉安市2015~2016年度市级优良工程暨优良结构工程评选结果的公示公告

    吉安市2015~2016年度市级优良工程暨优良结构工程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获评的6项优良工程及35项优良结构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若对推荐工程项目质量等方面存在异议,请与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吉安市建筑协会反映。联系人:刘春梅、胡文娟、刘斌联系电话:0796—7061122;0796-8221507附件:吉安市2015 ~ 2016年度市级优良工程初评汇总表 吉安市2015 ~ 2016年度市级优良结构工程初评汇总表公示单位:吉安市建

  • 转发《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吉市建造字【2012】3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项目的通知》(赣建价【2012】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价 [2012] 3 号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第二期培训考试的通知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第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改在吉安市吉州区美洲大酒店举办,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1日,培训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23日,具体参加培训要求及注意事项请查阅http://www.jxzj.net.cn/Page/ShowArticle.aspx?ID=1649 ,(赣建价【2011】14号)文。美洲大酒店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36号。联系人:邱经理,联系电话:133079

  • 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考试的通知

      一、为使学习不受干扰,学员要事先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上课时要根据课程安排,带好培训教材、定额书籍和有关参考资料。二、学员应服从管理,遵守作息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手机一律关机并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影响他人听课。三、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由于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书面提出并报培训组织单位批准。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四、培训期间将对学员的到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无故缺课两次以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五、学员要尊重授课老师,虚心学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有问题应举

  • 举办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的通知

      赣建价[2011]14号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吉安市举办两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考试对象(一)吉安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中介单位符合条件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以及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查、咨询等工作且未取得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同时符合2011年9月30日前满50周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或经

  • 吉安市已通过造价员验证人员证章的通知

      今年已通过造价员验证人员,还未加盖验证章的请于8月19日前交于我站,逾期不予办理。地 址: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511室联系电话:0796-8239780联 系 人:陈喻华 吉安市工程造价管理站201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