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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受理2019年度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的通知.协会通知

    江建协[2019]3号各市(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暨江门市优质工程五邑杯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我会在3月中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活动,现接受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条件:(一)工程竣工时间: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已竣工验收或备案(或交工验收),无质量缺陷的工程。(二)受理项目为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在江 [详细]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通知(江建函【2019】133号)

    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审图机构,市勘察设计协会: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29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一、自2019年3月1日起,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开设施工图审查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审图专栏),公布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进度信息。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每周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审图专栏推送进度信息。二、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其 [详细]

  • 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9】66号)

    市建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保险企业: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局于2018年7月联合市发改、人社、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8〕1343号),明确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相关企业可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工程保 [详细]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告

    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告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延迟复评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等3项工程,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附件: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审通过项目的公告江门市建筑业协会2018年 [详细]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的公告

    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的公告根据《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江门市结构奖”),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结构奖”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台山市新宁小学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1项工程,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附件: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江门市建筑业协会2018年12月25日 [详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决策和“数字政府”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厅将以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创新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试行推出“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定额与纠纷系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工程定额滞后性问题,促进工程造 [详细]

  • 规范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组建的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8】2368)

    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公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明确如下: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招标:(一)属于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不包含技术标 [详细]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示

    江建协公[2018]12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示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延迟复评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等3项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 [详细]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 通过项目名单的公示

    江建协公[2018]11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的公示根据《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江门市结构奖”),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结构奖”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台山市新宁小学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1项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黄晓玲联系电话:0750-3987 [详细]

  • 修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江建函【2018】2317)

    市建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现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作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修改对照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2月17日(联系人:胡庆联,电话:3831675)公开方式:主 [详细]

  • 江门市全面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通知(江建函【2018】2166)

    各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探索推动工地劳务用工管理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关于江门市全面实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江建函〔2018〕17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规范建筑企业用工行为,遏制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市( [详细]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告

    江建协公[2018]10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告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美雅花园3#楼、3#商业等24项工程(其中:“市示范工地”初评通过9项、复评通过15项),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附件:1、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初评通过项 [详细]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示

    江建协公[2018]9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示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美雅花园3#楼、3#商业等24项工程(其中:“市示范工地”初评通过9项、复评通过15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 [详细]

  • 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函【2018】2070)

    各市(区)住建部门、市建管中心、市安监站、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发〔2018〕6号)的规定和精神,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28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 [详细]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建函【2018】2042)

    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4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1月6日(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0750-3831678,电子邮箱:jmsjkjk@126.com)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文附件) [详细]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建函【2018】2043)

    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5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1月6日(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0750-3831678,电子邮箱:jmsjkjk@126.com)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文附件) [详细]

  • 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江建函【2018】2026)

    蓬江区、新会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江门市新会区建荣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文 [详细]

  • 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9】66号)

    市建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保险企业: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局于2018年7月联合市发改、人社、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8〕1343号),明确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相关企业可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工程保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告

    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告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延迟复评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等3项工程,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附件: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审通过项目的公告江门市建筑业协会2018年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的公告

    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的公告根据《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江门市结构奖”),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结构奖”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台山市新宁小学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1项工程,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附件: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江门市建筑业协会2018年12月25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决策和“数字政府”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厅将以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创新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试行推出“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定额与纠纷系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工程定额滞后性问题,促进工程造

  • 规范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组建的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8】2368)

    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公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明确如下: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招标:(一)属于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不包含技术标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示

    江建协公[2018]12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延迟复评通过项目的公示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延迟复评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等3项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 通过项目名单的公示

    江建协公[2018]11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通过项目名单的公示根据《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江门市结构奖”),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结构奖”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台山市新宁小学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1项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黄晓玲联系电话:0750-3987

  • 修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江建函【2018】2317)

    市建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现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作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修改对照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2月17日(联系人:胡庆联,电话:3831675)公开方式:主

  • 江门市全面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通知(江建函【2018】2166)

    各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探索推动工地劳务用工管理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关于江门市全面实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江建函〔2018〕17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规范建筑企业用工行为,遏制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市(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告

    江建协公[2018]10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告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美雅花园3#楼、3#商业等24项工程(其中:“市示范工地”初评通过9项、复评通过15项),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附件:1、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初评通过项

  • 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示

    江建协公[2018]9号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通过项目的公示根据《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18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美雅花园3#楼、3#商业等24项工程(其中:“市示范工地”初评通过9项、复评通过15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

  • 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函【2018】2070)

    各市(区)住建部门、市建管中心、市安监站、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发〔2018〕6号)的规定和精神,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28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建函【2018】2042)

    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4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1月6日(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0750-3831678,电子邮箱:jmsjkjk@126.com)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文附件)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建函【2018】2043)

    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5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1月6日(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0750-3831678,电子邮箱:jmsjkjk@126.com)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文附件)

  • 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江建函【2018】2026)

    蓬江区、新会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江门市新会区建荣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