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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网政策
  • 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6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治理施工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省施工 [详细]

  • 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示范工地公示

    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4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尾市高新区红草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五期项目(拾合路)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工程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拟授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 [详细]

  • 停止运行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加快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升级,重新构建与我市建设领域发展相适应的市级新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为保持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可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此期间,不再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将基本情况、人员、设备、场所等信息 [详细]

  •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及省安委办的工作安排,积极有序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确保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 [详细]

  • 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公示

    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0修订版)》(汕建协〔2020〕025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厂区)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工程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拟授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 [详细]

  •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4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保利汕尾金町湾C003地块项目二期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工程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拟授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 [详细]

  • 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5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以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润置地汕尾万象天地(E17-B地块)一区—三区工程等两个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和现场检查。经评审,该两个工程均符合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标准,拟授予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 [详细]

  • 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4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承建的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4、5、9、11、12号楼工程、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6、7、8、10、19号楼工程以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保利汕尾金町湾C024地块项目(三期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三个工程均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 [详细]

  • 汕尾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秀奖的公示

    汕尾市碧桂园C一期(翠湖峰)、汕尾市碧桂园C二期(柏丽湾)申报汕尾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经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获汕尾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对以上项目有异议的,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建安大厦六楼 联系人: 曾云 联系电话:0660-3220909汕尾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12月 [详细]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局下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18〕140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86号)转发给你们(详件请登录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一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swjsj.gov.cn),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和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提交职称高级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9月4日;提交职称初 [详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3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6〕1280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评估结果和整合精简结论。经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意见,协调处理形成了广东省 [详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行为,维护用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厅反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详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加强学习宣传,提供组织保障工程造价监管是建设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是维护市场公平、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工程造价监管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要通过媒体、研讨会、培训班 [详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建规函〔2018〕35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2016年8月20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以下简称“实体经济十条”)。近几个月来,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把“实体经济十条”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十条”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实体经济十条”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贯 [详细]

  • 转发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7〕94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造价站,市属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市〔2017〕2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2月29日 [详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建质〔2017〕261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城管、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2月1日(联系人:林清华,联系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这段时期 [详细]

  • 受理外来施工企业2018年度 诚信信息登记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7〕86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外来施工企业:为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建设活动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根据《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以及《广东省外来施工企业管理细则》(粤建施字[1994]043号)规定,凡有意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活动的外来施工企业,符合诚信信息登记 [详细]

  • 停止运行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加快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升级,重新构建与我市建设领域发展相适应的市级新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为保持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可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此期间,不再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将基本情况、人员、设备、场所等信息

  •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及省安委办的工作安排,积极有序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确保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

  • 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公示

    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0修订版)》(汕建协〔2020〕025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厂区)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工程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拟授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

  •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4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保利汕尾金町湾C003地块项目二期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工程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拟授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

  • 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5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以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润置地汕尾万象天地(E17-B地块)一区—三区工程等两个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和现场检查。经评审,该两个工程均符合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标准,拟授予汕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

  • 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汕建协〔2018〕004号)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承建的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4、5、9、11、12号楼工程、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6、7、8、10、19号楼工程以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保利汕尾金町湾C024地块项目(三期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检查。经评审,该三个工程均符合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

  • 汕尾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秀奖的公示

    汕尾市碧桂园C一期(翠湖峰)、汕尾市碧桂园C二期(柏丽湾)申报汕尾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经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获汕尾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对以上项目有异议的,可向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建安大厦六楼 联系人: 曾云 联系电话:0660-3220909汕尾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12月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局下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18〕140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86号)转发给你们(详件请登录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一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swjsj.gov.cn),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和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提交职称高级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9月4日;提交职称初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3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6〕1280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评估结果和整合精简结论。经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意见,协调处理形成了广东省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行为,维护用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厅反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加强学习宣传,提供组织保障工程造价监管是建设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是维护市场公平、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工程造价监管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要通过媒体、研讨会、培训班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建规函〔2018〕35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2016年8月20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以下简称“实体经济十条”)。近几个月来,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把“实体经济十条”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十条”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实体经济十条”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贯

  • 转发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7〕94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造价站,市属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市〔2017〕2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2月29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建质〔2017〕261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城管、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2月1日(联系人:林清华,联系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这段时期

  • 受理外来施工企业2018年度 诚信信息登记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7〕86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外来施工企业:为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建设活动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根据《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以及《广东省外来施工企业管理细则》(粤建施字[1994]043号)规定,凡有意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活动的外来施工企业,符合诚信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