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一肖100准确使用方法

建筑网政策
  • 开展2019年度第九批至第十二批全市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联合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第118号人民政府令)等相关规定,按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全市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情况,强化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工程现场的联动,根据《关于修订2019年度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施工、监理)的通知》(珠建招〔2019〕2号)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组织联合调查组,决定11月份开展对 [详细]

  • 转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印发的《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新增公开的事项:序号公开事项名称时限方式责任主体增加公开事项内容备注1资 [详细]

  • 征求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有关事项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我局于2017年8月3日发布了《关于明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7〕9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有关事项。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方式的通知(试行)》(东建市〔2018〕116号)和《通知》发布以来实行情况,为进一步保证评标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 [详细]

  • 转“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46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46号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交通运输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详细]

  • 规范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组建的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8】2368)

    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公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明确如下: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招标:(一)属于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不包含技术标 [详细]

  • 修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江建函【2018】2317)

    市建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现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作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修改对照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2月17日(联系人:胡庆联,电话:3831675)公开方式:主 [详细]

  • 转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住建通〔2018〕440号)

    各县(市、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工程造价协会,各有关单位:现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8〕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局招标办。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12月11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8〕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修订后 [详细]

  • 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备案的通知(东建市〔2018〕140号)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粤改组发〔2018〕4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新上网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化办理招投标备案流程,于2018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以优化后的办理流程 [详细]

  • 转发市住规建局《关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珠规建招【2018】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 [详细]

  • 珠规建招〔2018〕8号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 [详细]

  • 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珠规建招〔2018〕8号关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二、使用财政性资金 [详细]

  • 评标专家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的抽取管理工作,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抽取专家的项目由我中心提供场地、抽取专家的专用电脑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抽取,中心负责专家抽取申请报备工作,报备手续不变,同时,并将专家抽取全过程在中心的屏幕上公开播放,接受社会监督。特此通知附件:专家抽取流程图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11月23日 [详细]

  • 2018年度全市开展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日常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严肃招投标市场规则,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招投标交易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珠海市第118号政府令《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8条规定、《关于修订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规建招〔2018〕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组织联合调查组,决定对以下20个项目进行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 [详细]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事前备案的通知

    穗建筑〔2018〕190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咨询、检测等服务及货物的公开招标项目,邀请招标项目、保密项目以及广州地铁集团公司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等,从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市本级所有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二、各区建设行政主 [详细]

  • 征求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有关事项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我局于2017年8月3日发布了《关于明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7〕9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有关事项。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方式的通知(试行)》(东建市〔2018〕116号)和《通知》发布以来实行情况,为进一步保证评标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

  • 转“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46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46号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交通运输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 规范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组建的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8】2368)

    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公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明确如下: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招标:(一)属于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不包含技术标

  • 修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江建函【2018】2317)

    市建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现对《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作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8.A2版,适用于电子评标)修改对照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2月17日(联系人:胡庆联,电话:3831675)公开方式:主

  • 转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住建通〔2018〕440号)

    各县(市、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工程造价协会,各有关单位:现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8〕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局招标办。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12月11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8〕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修订后

  • 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备案的通知(东建市〔2018〕140号)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粤改组发〔2018〕4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新上网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化办理招投标备案流程,于2018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以优化后的办理流程

  • 转发市住规建局《关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珠规建招【2018】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

  • 珠规建招〔2018〕8号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

  • 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珠规建招〔2018〕8号关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二、使用财政性资金

  • 评标专家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的抽取管理工作,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抽取专家的项目由我中心提供场地、抽取专家的专用电脑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抽取,中心负责专家抽取申请报备工作,报备手续不变,同时,并将专家抽取全过程在中心的屏幕上公开播放,接受社会监督。特此通知附件:专家抽取流程图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11月23日

  • 2018年度全市开展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日常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严肃招投标市场规则,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招投标交易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珠海市第118号政府令《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8条规定、《关于修订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规建招〔2018〕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组织联合调查组,决定对以下20个项目进行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事前备案的通知

    穗建筑〔2018〕190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咨询、检测等服务及货物的公开招标项目,邀请招标项目、保密项目以及广州地铁集团公司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等,从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市本级所有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二、各区建设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