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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38人(名单附 [详细]

  •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3782人(名单附后)。 [详细]

  •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495人(名单附后)。 [详细]

  • 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证书信息

    通过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要求办理领取合格证书。一、 委托邮寄取证服务 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方便应试人员尽快取得证书,我中心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作,开通证书邮政特快专递业务。1、应试人员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收件信息。2、受理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开始在网上申请委托。二、 现场领取服务1、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应试人员,携带本 [详细]

  • 公布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批技术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工程建设与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重新登记江西省建筑业协会技术专家的通知》(赣建协字〔2021〕14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协会秘书处对申报的333名专家进行了初审,报会长会审定,确定蓝九元等271名同志为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批技术专家,现予以公布。 附件: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批技术专家名单 [详细]

  • 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108人(名单附后)。 [详细]

  • 2020年11月第一批二级水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开班通知

    1、登陆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xslsd.com/),下拉至页面底端点击进入“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登录后进行视频课程的学习。(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s654321s) 2、学习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学员请按时参加培训,若错过培训,责任自负。 3、完成视频学习和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关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官网(http://jxjy.jxslsd.com/),届时将公布合格名 [详细]

  • 南昌市2019-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洪建协〔2020〕04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南昌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建协按照评选条件和办法初评、打分、征求市建设局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报市建筑业协会三届六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共有151个单位(其中:施工总承包含监理单位共101个、混凝土企业27个、钢结构企业11个、机械设备租赁13个)基本符合诚信单位要求,其中AAA诚信单位120个,诚信单位31个。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详细]

  • 2020年7月二级水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开班通知

    1、登陆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xslsd.com/),下拉至页面底端点击进入“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登录后进行视频课程的学习。 2、学习时间:2020年7月5日-8月5日。学员请按时参加培训,若错过培训,责任自负。 3、完成视频学习和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关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官网(http://jxjy.jxslsd.com/),届时将公布合格名单。 4、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增项专业,则只 [详细]

  • 2020年度第二次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20年度第二次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凡是我协会的会员可于2020年6月15日—25日至我协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二、培训条件: 培训班由省协会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培训服务,不收取培训费。凡拖欠或不缴江西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的单位暂不安排培训。 三、培训班报名人员资格要求: 1、注册期已满3年; [详细]

  • 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行业各相关单位: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0〕11号)(以下简称《考试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本通知内容仅适用于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报考人员)。一、凡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总部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行业相关各方主体(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程造价、审计、财政评审等)从事工程造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 [详细]

  •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3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 [详细]

  • 2020年第五批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赣建字[2007]2号)和《关于开展注册期已满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6]4号)等规定,经审核,黄友源等158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条件,邓琳鑫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向我厅 [详细]

  • 2020年第四批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原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核,董翠华等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重新、延续)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有异议,均可向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报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按照中央、住建部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我厅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 [详细]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9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原申 [详细]

  • 江西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我省人事考试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现就继续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 网上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二、受理方式 1、在报名过程中需到现场进行人工审核的改为由单位(公司)按 [详细]

  •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38人(名单附

  •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3782人(名单附后)。

  •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495人(名单附后)。

  • 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证书信息

    通过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要求办理领取合格证书。一、 委托邮寄取证服务 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方便应试人员尽快取得证书,我中心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作,开通证书邮政特快专递业务。1、应试人员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收件信息。2、受理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开始在网上申请委托。二、 现场领取服务1、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应试人员,携带本

  • 公布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批技术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工程建设与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重新登记江西省建筑业协会技术专家的通知》(赣建协字〔2021〕14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协会秘书处对申报的333名专家进行了初审,报会长会审定,确定蓝九元等271名同志为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批技术专家,现予以公布。 附件: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批技术专家名单

  • 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108人(名单附后)。

  • 2020年11月第一批二级水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开班通知

    1、登陆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xslsd.com/),下拉至页面底端点击进入“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登录后进行视频课程的学习。(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s654321s) 2、学习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学员请按时参加培训,若错过培训,责任自负。 3、完成视频学习和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关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官网(http://jxjy.jxslsd.com/),届时将公布合格名

  • 江西省推荐申报“2019—2020”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工程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中装协《关于开展“2019—2020”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20〕40号)的要求,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协会拟推荐以下工程项目参评“2019—2020”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欢迎向我会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云云、陈曦电

  • 南昌市2019-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洪建协〔2020〕04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南昌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建协按照评选条件和办法初评、打分、征求市建设局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报市建筑业协会三届六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共有151个单位(其中:施工总承包含监理单位共101个、混凝土企业27个、钢结构企业11个、机械设备租赁13个)基本符合诚信单位要求,其中AAA诚信单位120个,诚信单位31个。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2020年7月二级水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开班通知

    1、登陆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xslsd.com/),下拉至页面底端点击进入“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登录后进行视频课程的学习。 2、学习时间:2020年7月5日-8月5日。学员请按时参加培训,若错过培训,责任自负。 3、完成视频学习和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关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官网(http://jxjy.jxslsd.com/),届时将公布合格名单。 4、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增项专业,则只

  • 2020年度第二次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20年度第二次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凡是我协会的会员可于2020年6月15日—25日至我协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二、培训条件: 培训班由省协会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培训服务,不收取培训费。凡拖欠或不缴江西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的单位暂不安排培训。 三、培训班报名人员资格要求: 1、注册期已满3年;

  • 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行业各相关单位: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0〕11号)(以下简称《考试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本通知内容仅适用于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报考人员)。一、凡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总部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行业相关各方主体(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程造价、审计、财政评审等)从事工程造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

  •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3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

  • 2020年第五批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赣建字[2007]2号)和《关于开展注册期已满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6]4号)等规定,经审核,黄友源等158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条件,邓琳鑫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向我厅

  • 2020年第四批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原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核,董翠华等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重新、延续)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有异议,均可向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报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按照中央、住建部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我厅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

  • 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9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原申

  • 江西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我省人事考试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现就继续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 网上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二、受理方式 1、在报名过程中需到现场进行人工审核的改为由单位(公司)按